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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本当义不容辞地给本科生上课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13/03/01

教育部在日前发布的《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了“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的重要性,其中针对“教授不愿给本科生上课”的教育现象订立的惩处制度尤为引人关注。舆论对于这一举措的态度呈现一边倒的倾向,许多人在得知消息后纷纷表示支持和肯定。大家一致认为,这是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巩固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的重要助推力。

大学是一个传播知识、交流学术的场所,其中,本科生是文化接受的主体,教授是文化传播的重要承担者,二者本是一个自然天成的有机整体,教授如何能够成为脱节的一环?历史上,许多知名的学者、大师都曾出任大学教授,为高等教育的发展贡献了青春和心血。诸如陈独秀、李大钊、朱家骅、鲁迅、吴有训、季羡林等人的教育热忱都是有目共睹的,并且教学成效可见一斑。如今的教授不再愿意给本科生上课,这难道不是历史的倒退,不是优质教育资源的浪费?

笔者认为,“教授不愿给本科生上课”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内因就是存在于教授自身的问题――由于某些教授身兼校内外各种职务,有的甚至把大部分精力都投放在商场、官场上,以至于分身无术,给本科生上课这一“小事”自然被边缘化了;外因则源于高校现行的职称评价体系――尽管早在2001年,教育部已经出台相关意见规定了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职责,但由于在规定执行的过程中监督不力、把关不严,不为本科生上课的教授依然得以顺利晋聘,旧规定沦为一纸空谈。

如今教育部再次出台文件,以制度的形式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职责固定了下来,其出发点是十分好的。然而,能够收获实效与否,还要视乎规定执行的力度。为了不使该意见再度沦为“一阵风”,有关部门在推动制度运行时就要落到实处,多宣传、勤监督、严考察、对于拒不执行或者存在侥幸心理的一些教授,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该通报批评的就通报批评,该解聘的就坚决解聘。要知道,作为一名称职的教授,他不仅要有高深的学术造诣,还要保持高尚的师德师风――如果连最基本的教学义务都不能切实履行,其职称理应取消!

当然,制度只是治标之策,要使教授自觉自愿地给本科生上课,治本之策不能少:第一,高校要重视教授师德师风的培养,增设相应的讲座或沙龙,使教授们从根本上端正教学态度,就“给本科生上课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职责”这一观点达成共识;第二,要深入贯彻“高薪养学”的人才管理理念,着力提高教授的薪酬,并使其各项社会福利得到保障,从而断绝他们经商、“走穴”赚取外快的的浮躁想法,把心思和精力完全倾注在教书育人上;第三,高校应该继续去行政化,使教授的学术权力得到完全的释放,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教授走官场、交政要的风气。

其实,在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过程中,利益的惠及是相向的:首先,本科生不仅能够获取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还能在教授儒雅的谈吐中感受到高尚人格素养的熏陶;其次教授在课堂实践和师生互动的过程中,也能开阔自身的教学视野,转换思维与研究方向,加深对专业学科的认识,进而获得珍贵的学术灵感――这样的两全其美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作者:广州大学人文学院10级学生 徐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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