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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高校命案,仅仅“感谢不杀之恩”?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13/05/06

最近,关于大学校园命案的消息甚嚣尘上:复旦大学投毒案闹得沸沸扬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某学院一男生玩游戏与舍友发生冲突而被捅死;江苏科技大学某校区发生一起现场血腥的凶案。校园命案频发,惹得网友们纷纷感叹:“真心感谢我所有的舍友,谢谢你们的不杀之恩!”

感谢“不杀之恩”,这种“感恩体”的流行,表面是不正经的调侃和戏谑,背后实乃对命运无常的叹息,以及对悲剧进行所谓“反思”时所表达的一份无奈。校园命案,同室操戈,最终一个鲜活生命丧于同一屋檐下的舍友之手,这样的悲剧实在让人哀痛,并的确需要深刻反思。

曾毅娴/绘

最近被广泛报道的复旦投毒案,舆论对此有着各种反思和评论,如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情商不足、宿舍关系处理不当、实验室危险品的管理缺陷等等。据了解,此案的嫌疑人林某在同学眼中印象不坏,人缘关系也不错,和歹毒的恶徒形象相去甚远,为何仅凭“生活琐事”就心怀歹意,最终下毒手置舍友于死地?假如林某这样的名校学生谋杀罪名成立,则很难不与我国的教育现状扯上千丝万缕的关系。另一方面,林某可以随便将剧毒实验用化学药品带出实验室,连复旦大学这样的名校在实验室管理上竟然也会出现如此疏漏,令不少民众质疑目前高校对于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问题。

此案折射出了我国目前过分强调知识教育,对爱的教育、生命意识教育、权利意识教育、和谐人际关系教育等非知识教育的缺失,并且延伸到“管理的缺陷”,这样的反思思路,正确并且不可谓不深刻。但是,反思的目的和意义,不外乎是为了避免再度犯错。所以,笔者不得不提个疑问,这样的“深刻”反思是否真的有用?为了反思的约定俗成而进行的反思,就能阻止悲剧的重复发生?

多年前,国内就发生过类似的投毒案――1995年,清华大学学生朱令因为铊中毒终身致残,警方确认系人为投毒所致,但此案至今没破。此外,2004年扬州大学曾发生秋水仙碱投毒事件,2007年在中国矿业大学更是再现铊投毒案(当然或许还有更多同类案件笔者没有查找到)。难道当时的社会舆论没有像我们今天这样的反思和追问?肯定不是,按照舆论的惯例和关注度,反思是有的,而且也深刻,只是时间没过多久便遗忘,然后等到再有血淋淋的教训出现时才间歇性地被重提。

在复旦投毒案中,复旦大学已经失去了两个宝贵的学生――一个是受害人,一个是嫌疑人。出于对生命的尊重,笔者不想僭越司法,所以一直称林某为嫌疑人,即使警方有确凿证据,也必须由司法机关来判定其是否为真凶,再得到法律制裁。至于此案对未来会带来什么实质性影响,一位评论员的话似有戏说但值得玩味:“某部门发通知要求高校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某部门要求辅导员要积极干预寝室关系,各大高校以此案为教训讨论人格教育,个别高校还会借此新闻效应弄个制度创新。可是没多久大家又忘了,一轮运动后除留下一堆通知和文件外,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当反思往往停留文本和嘴上,而没有体现在行动上时,这样的反思是无用的,其实质不过是愚蠢的自我麻痹,再怎么痛定思痛,日后也会“好了伤疤忘了痛”。最终,面对各种校园命案我们就只能徒伤悲,还不如感谢一下舍友的不杀之恩来得更为实际。

(供稿: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2010级学生 何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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