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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东省消委会走进广州大学开展新生消费教育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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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每逢新学期开学季,“开学经济”就会迅速被点燃引爆,线上线下各大商家齐齐发力,各类促销活动及广告铺天盖地,文娱、培训、网游、手机、电脑、相机和新型IT产品等都成了大学生消费的热门,大学生消费也逐渐呈现出个性化、多元化及高端化的趋势。在“开学经济”火爆的背后,一方面反映出大学生群体日益增强的消费意愿及能力,另一方面则更多体现了大学生独有的消费心理及行为。

当前,一些商家大打“学生牌”促销的同时,也会利用大学生容易盲目、冲动消费的特点,以及消费经验不足、辨别能力欠缺与维权意识不强等弱点,诱导大学生过度消费,甚至出现消费欺诈,侵害大学生消费者的正当合法权益。为传递正确消费观念,培养科学理性消费行为,增强大学生消费维权能力,9月27日下午,由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主办、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消费者报道》杂志社、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广东消费维权网联合承办的“消费教育进校园——2016广州大学新生入学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正式启动。省消委会讲师团、维权、法律专家及广州大学有关领导、师生等300多人参与了现场活动。

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书记孙凌作热情洋溢的致辞。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高级讲师廖俊君作为第一位主讲嘉宾,为大学生上了一堂生动有趣、深刻实用的消费教育课。廖俊君副会长围绕大学生关心的消费热点问题,以《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为现场大学生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消费者的界定、权利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等。同时,引用大量事实依据及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当前各类消费陷阱产生的原因及危害,重点介绍了针对大学生的产品质量、网络购物、预付式消费、信用卡诈骗、网络游戏及整容美容等方面的消费陷阱,并传授多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权手段。最后,廖俊君副会长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及消费经历,向大学生发出消费倡议:一是树立科学、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抵制冲动消费、攀比消费;二是通过合法渠道和途径消费,防范消费陷阱;三是学习维权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维权能力;四是注重保留消费凭证及相关证据,培养良好消费习惯;五是敢于对侵权行为说“不”,强化主动维权意识;六是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公益活动,当维权“先锋”。

随后,广东消费者委员会法律顾问、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少波,以及《消费者报道》杂志社CEO、广东消费网主任魏伟力,分别从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大学生消费观的角度切入,为现场新生展开了专业、深入、精彩的讲解,切实增强了大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及能力。此外,活动还设有现场互动、有奖问答及VR眼镜测试体验等生动有趣的环节。活动现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掌声不断、高潮迭起,大学新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既收获了快乐与知识,也培养了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提升了自身应对消费纠纷、防范消费风险的能力。

据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的职能,为适应广东消费维权工作新趋势、新要求和新挑战,广东消委会系统近年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倡导科学理性消费、绿色消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组织“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以“送教上门”的形式,大力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受到社会的欢迎。本次组织“新生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得到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消费者报道》杂志社、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省消委会将以此次活动的顺利举行为契机,进一步丰富送教上门的形式,走进包括学生在内的更多有需要的群体,更加全面、深入地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智能、绿色、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为营造良好的维权氛围发挥积极作用。

http://www.gd.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6-09/28/c_11196427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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