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了加大对教学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力度,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学管理干部队伍,3月23日,我校出台了《关于加强学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学校将每年评选一次优秀教学管理奖,以表彰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与个人,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
教学管理是一门兼有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双重职能的科学,直接影响到学校教学活动正常开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加强教学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是学校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的关键。《意见》从教学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干部培训、教学管理研究、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与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要坚持高标准配备教学管理干部队伍。《意见》指出,为了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学管理干部队伍,教学副院长的选拔与聘任,要充分考虑教学管理工作的特殊性,要配备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律,具有较强协调能力与统筹能力,具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与丰富教学经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同志担任教学副院长。为了保证教务员队伍的稳定,对教务员单独进行编制和岗位管理。教务办主任一般应由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教学工作、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水平的人员担任。教务员一般应由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水平的人员担任。
二要加强教学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意见》指出,学校人事部门及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学管理干部进行培训,学习现代管理方法和教学管理理论,不断提高各级教学管理干部的管理水平;学校每年至少举行1次教学管理工作研讨会,每年选送若干名教学管理人员参加国内有关研讨会;创造条件,选送优秀教学管理干部出国考察或进修。
三要加强教学管理研究。《意见》指出,教学管理人员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认真研究教学及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教学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各级教学管理部门要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组织教学管理立项研究,进行校内外、国内外的广泛交流,提高研究水平;学校每年将开展一次优秀教学管理论文评选活动。
四要加强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意见》指出,教学副院长的年度考核,要听取学校分管副校长与教务处的意见;教务员应接受教务处与学院的双重管理,教务处与学院分别按教学管理的职能对其工作进行领导、指导与管理。工作分工及日常管理以学院为主,人员进出必须经教务处和学院双方签字认可。教务员年度考核由教务处在充分听取学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意见;教务员可申报高教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通过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学校给予优先聘任。
(供稿:新闻中心记者 肖湘 编辑:朱玉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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