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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大光:大学制度的建设都必须以大学理念作支撑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07/05/08

本网讯 4月17日下午,在我校2007年教育观念大讨论动员大会上,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务处处长、博士生导师邬大光教授应邀作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与大学理念的若干思考”的专题学术报告。

报告会上,邬大光教授就何为现代大学生制度与大学理念、为何要建立现代大学生制度与大学理念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他说,大学制度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含义:宏观大学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宏观的高等教育制度,包括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资体制;微观大学制度是指一所大学的制度建设,包括教学体制、科研体制、管理体制等。大学理念是对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最初它体现的是办学者的一种价值判断,对教育价值和教育发展的一种主体选择。邬大光教授认为任何大学制度的建设都必须以与大学理念作支撑,以大学理念为根基,如果一种大学制度不能上升到大学理念,就不能称其为大学制度。同样,任何大学理念的形成,必须有大学制度作保障,如果大学理念不能形成一种制度安排,就不能称其为大学理念。大学理念和大学制度是一所大学建设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现代大学制度是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环境和自身的变化,对原有高等教育制度形式的一种超越。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大学理念并不是一个全新的过程,它是对已经形成的大学制度和大学理念的继承和创新,目的是在于激发大学的活力和创造性。

为何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大学理念?邬大光教授认为:一是社会转型、市场因素、社会和个人对高等教育需求的增加等高等教育外部环境的变化,二是大学规模的扩大、大学功能的拓展、教育教学资源的不足等高等教育内部环境的变化。他说,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大学理念,表明我们要重新认识高等教育的属性,重新认识社会赋予大学的责任。

(供稿:肖湘 编辑:朱玉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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