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黄鹤婷 通讯员/广大宣)2015年11月22日,由佛山市艺术创作院与广州大学广府文化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第三届广府文化论坛成功落幕,古建专家在两日的实地考察、交流碰撞之后为佛山古村落的保护和活化提供专业意见。
据主办方介绍,2015年初,《佛山市文化升级两年行动计划(2015-2016)》 正式提出“文化导向型”的城市发展理念,并将古村落活化升级作为该行动计划的重中之重。以此纲,配套制定了《佛山市百村升级行动计划建设方案》、《特色古村落宜居示范与活化升级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从而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城市发展的未来提供政策和策略支持。本届论坛正是顺应这一使命而举办。
此次论坛“接地气”,11月21日,专家实地走访大旗头村、烟桥村、长岐村和松塘村;同日在佛山市图书馆举行文化沙龙活动对话市民;11月22日,50余名省内外的专家学者在孔家村天南圣裔祠堂内,与村民代表齐聚一堂,探讨佛山古村落的现状与活化。孔家村村民孔繁文在介绍本村文化后表达愿景:“希望专家们为本村把脉,提供发展方案。”
关注立法:呼吁顶层设计
论坛中,省内专家不约而同地关注法律问题。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曹劲认为,包括南庄孔家村和三水大旗头村在内的佛山古村落具有有别于他地的特点:“经济发达,老房子建筑结构完整,但是空心化严重,因设施落后,本村村民都不愿意居住其中。”而她援引中外案例以及1097年《华盛顿宪章》、1999年《国际乡土建筑遗产宪章》,建议佛山古村落以“活化”为主,无论是走小洲艺术村式产业集群式发展方式还是其它方式,都必须以村民为主体,“让村民参与其中,从中受益。”曹劲强调。
广州大学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教授汤国华认为,大旗头村活化的难点其实在于其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人们有很大顾虑。汤国华认为,“保护”的含义本来就包括“利用”,一座老建筑物必须经常开门通风,才能减少损坏。对于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文物法》 已经明确“保护为主,合理利用”。 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的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国家《保护条例》 明确只是保护历史风貌,内部没有强制保护,并要求改善生活条件,以符合现代生活要求,就是要好好利用。
佛山岭南文化研究院陈恩维教授介绍,今年佛山以较大市获地方立法权,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可自行制定地方性法规,因此他呼吁针对地方古村落保护“进行顶层设计”。
抛砖引玉:呼吁群众参与
“英国作为经济发达的国家,都将自己的乡村视为英国的灵魂,佛山更不能让古村落凋零。”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梁凤莲感慨。
论坛中,与会专家探讨了广州小洲艺术村、深圳版画村、东莞文艺青年自觉活化利用的“下坝村”等中外案例,得出结论:“成功难以复制,古村落保护和活化需因地制宜。”专家们还提交了四十余篇高质量论文,记者从主办方处获悉,这些研究成果将集纳成册,为佛山古村落保护和升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这只是一个开始!”佛山市艺术创作院院长夏金旺在接收记者访问时表示,古村落的保护和活化是一个长期系统支持,本次论坛意在抛砖引玉,吸引更多有识之士参与这项工作。
(来源:佛山日报2015年11月25日第B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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