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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通过专业教育评估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04/07/14

本网讯 6月上旬,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视察专家组对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进行为期4天的实地考察。近日,经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全体委员讨论决定,同意评估视察小组的视察报告,并经评估委员会无记名投票,通过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合格有效期为有条件4年,即2004年6月至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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