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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出台研究生学风建设条例 杜绝学术抄袭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09/06/30

本网讯 6月23日,人文学院召开研究生学风建设会议。院领导和教师代表、研究生代表分别在会上作了发言,他们表示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学风建设,规范学术研究,杜绝学术抄袭现象。

院长刘晓明在发言中强调,近来学术抄袭现象严重,对此大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他认为,学术水平的滑坡,主要是学风上出了问题。对于抄袭现象,大家不觉得是个问题,不以为怪,所以,滥竽充数者、弄虚作假者大行其道,但这些人迟早会露馅,也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他希望大家不要抛弃优良的民族传统,不要投机取巧,做学问就要向主张“剿袭旧说为不德”的乾嘉学派学习。

刘晓明院长还重申了几个学术规范,他说,“做任何科学研究之前,要做一个学术清底。”不能做井底之蛙,写一个观点,要搞清到底有没有人写过,哪些是别人已写的,哪些是你的原创,不能只顾写你自己的。有些观点可能确实是你自己苦思冥想得来的,没有参考任何人的观点,但在写作之前一定要看看有没有人写过;如果有人写,你再想用这个观点就需注明出处。

副院长吴晟在会上宣读了《人文学院研究生学风建设条例》。此条例体现了奖罚并重的原则,对学术抄袭者进行严肃处理,让造假者付出代价;对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原创作品进行奖励。条例规定:在文科一类刊物上发表论文,学院每篇奖励2000元;在文科二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供稿:徐夏帆 编辑:高良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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