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夏杨、通讯员栾俪云报道:近日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发布的广州社会蓝皮书在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汽车限购政策评估后,建议政府启动第三方政策绩效评估机制,并不断修改和完善,同时定期公开车牌拍卖资金的收支情况,降低公众对该政策的负面情绪。
上海是我国最早实施汽车限购政策的城市,1994年6月启动,有效遏制了城市机动车的快速增长。但随着竞拍价格的不断攀升,异地上牌现象泛滥,大大增加了城市行政管理成本和交通安全隐患。同时随着车牌拍卖款越积越多,而拍卖资金收支情况又缺乏透明度,也引发社会对拍卖资金去向的广泛质疑。
2010年12月北京启动摇号购车政策后,在所有治堵政策中市民认同度最低。
2012年7月1日广州启动汽车限购政策,借鉴了上海、北京的经验,通过摇号政策降低了民众的购车成本,又以拍卖政策作为补充性措施为申购者提供了公平获得消费汽车的机会。并且明确规定竞价收入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政策实施10个月的数据显示,相比调控前月均两万辆的增长量,调控试行期月均增长为7200辆。但该措施的实施对广州汽车产业、广佛一体化进程、广州开放性城市形象等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果。
政府要尽快启动独立的第三方政策绩效评估,每年对限购政策的执行效果进行即时评估,并根据公众的需求进行修订完善。一旦该政策溢出的负效应超过了城市的承受能力,单项政策带来城市大范围的政策失衡,甚至导致了政策的效益、效率、回应度和公平性评价的快速下降,就应该采取措施,及时终止该政策。
“从三市的经验教训来看,仅仅执行单一的限购政策是无效的,也是危险的。”蓝皮书指出,必须建立与之配套的应对政策,形成一个完善的政策体系,提高政策的绩效水平性和公众的满意度与支持度。
书中举例说,针对汽车限购政策容易产生拍卖价格过高和中签率过低的问题,政府应该同时出台车牌使用年限政策和车牌自由转让政策;针对汽车限购政策的公平性不足容易引发民众和利益受损行业不满的问题,应该同时出台车牌拍卖资金专款专用政策和收支情况社会定时通报制度,高峰时段公共交通车票优惠政策,申购新能源汽车、节能型汽车和国产小排量汽车的财政补贴政策。而且,这些政策应该作为限购政策的配套政策尽早同步执行,做到环环相扣,而不是等负效应已显现、民众不满情绪高涨的时候才被迫实施。
(来源:羊城晚报2014年06月06日A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