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4月25日,我校法学院与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合作交流协议。双方就科研、人才培养、实践教育等方面达成了多项合意。
这是该学院在“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颁发之后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之一,这种合作在很大程度上契合了法学教育发展的改革思路,旨在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与法务部门的合作,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在此次交流会议上,我校法学院院长苗连营、副院长李明和杨高峰教授被聘为番禺区检察院的兼职研究员,协助检察院完成课题申报,指导调研等,以达成司法实务和法学理论的有机结合。
(供稿 法学院 夏桃华 编辑:高良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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