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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庭审走进校园数百师生旁听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12/03/20

【南方日报讯】(记者/雷雨 实习生/刘红弟)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其犯罪类型也正在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有专家分析指出,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的背后,是法律意识的缺乏,甚至知行脱节,知法却不守法。上周,在广州大学的模拟法庭上,上演了一场货真价实的庭审。由番禺区人民法院牵头组织、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协助,公开庭理了被告人黄某某涉嫌抢劫一案,让广大师生感受了一场原汁原味的案件审理。

大学校园内公开庭审抢劫犯,这在广东省高校中并不多见。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认为,此次广州大学法学院跟番禺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合作,为高校着手实施卓越法学人才培养计划开了很好的先河。

真人真事,庭审与学生零距离

◎现场

“请全体人员起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法警带被告人黄某某出庭!”“请公诉人向法庭举证!”这一场景出现在上周广州大学的校园内。据了解,在广州大学校园开庭审判抢劫犯,是番禺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法制宣传进校园暨2012年度第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之一。

记者发现,庭审开始前现场已经座无虚席,几百名师生正等待着庭审的开始。在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后,庭审正式开始。庭审围绕被告人黄某某涉嫌抢劫进行审理。“你为什么要抢劫?”、“抢劫过程中有没有跟被害人打斗?”审理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作出判决等顺序依次进行,控辩双方交锋激烈。

据了解,2011年12月5日晚7时,被告人黄某某事先预谋来到番禺区桥南街草河村天桥伺机抢劫,看到被害人陈某独自步行途经该处,便从后勒住陈某颈部并且将其按倒在地,抢去陈某手袋一个。黄某某携赃逃跑,附近群众听到被害人陈某呼救之后迅速追赶。期间,黄某某推打追赶的群众后被群众制服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群众张某的伤情均为轻微伤。被告人黄某某被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环节完全按照现实庭审进行。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针对案件,出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宣读被害人陈述;宣读犯罪嫌疑人陈述;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被告人黄某某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供认不讳。

公诉人表示,由于被告人黄某某案发后认罪态度良好,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酌情减轻处罚,以抢劫罪判被告人黄某某三年零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并罚款1000元。

学生与检察员思想碰撞

◎从案学法

庭审现场,公诉人询问被告人黄某某为什么要去抢劫,黄某某说:“家里急需钱,但我身上没钱,不能维持生活,所以想通过抢劫得到钱过生活。”活生生的例子,让在场的师生都很有感触。广州大学法学院杨高峰教授告诉记者:“这样现场的庭审,也是对学生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法制宣传教育。”

审判结束后,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作为受邀嘉宾,成立析法解答组,通过向高校在校大学生介绍人民检察院性质、职能和公诉等工作的职责以及人民法院的相关业务知识,并且解答相关问题。

“请问公诉人,你怎么看待辩护人缺席的问题?”、“如果有专业律师帮助王某,他能不能减轻量刑?”、“如果院长当黄某某的辩护律师,能否把‘抢劫罪’改为‘抢夺罪’?”听完庭审,大学生们将一个个问题接连抛来。

面对学生的提问,台上的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明以案说法,阐述了他的观点:“法律讲的是证据,黄某某犯罪事实确凿,即使我当其辩护律师,也无法改变判刑结果。”

看到现场学生踊跃提问,作为法学院院长的苗连营感到非常欣慰:“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就更应该关注案件背后的原理问题,关注中国社会发展的理论问题,这样我们才可能超越案件,超越现实,用法律人的眼光去审视该怎么做,这是一个更重要的话题。”

□各抒己见

学校▶▶ 把法学理论概念真实地展示给学生

广州大学法学院杨高峰教授认为,这种庭审走进校园,对学校教学是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它能够把概念上、书本上的法学理论活生生地、真实地展示在学生面前,让学生对真实案件的审理有个直观的认识,能够起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而苗连营认为,此次广州大学法学院跟番禺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合作的“模拟法庭”,已经为高校着手实施卓越法学人才培养计划开了个很好的先河,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更多的渠道,加强与事务部门的联系、交流和沟通,给学生提供更好地平台,携手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学子▶▶ 希望真实案件的庭审能常来校园

“平时我们接触真正的案件审判的机会不多,平日掌握的都是理论,对于如何把这些专业理论运用到案件中我们还是欠缺实践经验的。”广州大学法律咨询服务社的沈斯文同学十分欢迎这样真实案件的庭审来到校园中。

据沈斯文介绍,法学院的学生在大三、大四的时候会去律师事务所实习,但主要还是整理以前的案卷。即使是在法院、检察院实习,在庭审现场也是帮忙做一下记录。但观看庭审后可以提出质疑,能够锻炼学生的法律感觉,会更真实。

不过在沈斯文看来,这次案例是一桩比较简单的抢劫案件,被告人对公诉人的询问也没多意见,如果在案件筛选时选取些比较复杂的案例,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更有帮助。

记者同时走访了几位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他们希望这种真实案件的庭审能常来校园,否则偶尔来一次效果不大。

司法机关▶▶以此搭建检学交流平台

作为主办方,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杰文认为,在高校校园公开审理真实案件,和高校师生进行面对面的互动、交流的形式,进一步增强了番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升了番禺司法机关的公信力。这次庭审不同于以往法制讲座的形式,而是给在学师生提供了一场观摩真实开庭的机会,实现理论与实践的链接。

“希望以此搭建检学交流的新平台,实现把法学理论教学以及法制资源共享。高校在给司法机关补给理论滋养的同时,检察机关也能向高校输送实务的养料。”在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杰文看来,这次活动实现了基层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办案活动中的创新和检察院在法制宣传进校园工作方法上的创新。

(来源:南方日报3月20日GC07版 相关报道:人民网 编发:林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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