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日前,我校因在抗震救灾社会捐赠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广东省慈善总会表彰,并被评为“抗震救灾社会捐赠先进集体”。
据了解,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广东省慈善总会根据《关于评选表彰抗震救灾社会捐赠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精神,经广东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和有关驻穗中直、省直单位推荐,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审,评出了304个在抗震救灾社会捐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我校荣列其中。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灾害后,为帮助灾区抢救生命、重建家园,我校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勇扛社会责任大旗,慷慨解囊,全校师生员工捐资捐物1496679元。
(供稿:万曙林 编辑:高良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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