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结果公示结束。我校获得14项优秀成果奖,其中二等奖10项、三等奖4项。获奖总数位居广东省第3位、全国并列第24位,二等奖获奖数量位居全国并列第15位。获奖数量与质量再次取得历史性突破,在全国非“双一流”建设高校中位居并列第1位。

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旨在表彰奖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取得的突出成绩,展示高校社科界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成果,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该奖始设于1995年,每三年或四年评选一次,至今已成功评选了十届。
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奖励成果1492项(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成果)。奖项类型包括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其中前两类分设特等、一、二、三等奖,后两类不分等级。
本次获奖成果是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在研究解决事关党和国家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上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的有力印证,是学校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研究中国式现代化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生动实践。尤其是,学校首次获得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二等奖,标志着我校在智库建设提质增效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成为学校人文社科服务地方发展的崭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