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学校人事处今天(9日)发布了《关于发放大学城新校区交通补贴的通知》,明确进入大学城新校区工作的教职工的交通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通知》指出,考虑到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与教学人员进入大学城校区工作的次数差别,以及学校明年整体搬迁进大学城校区后政策的延续性,同时根据目前学校的财力,交通补贴暂按人均每月300元的标准制定。具体发放标准为:进入大学城工作的教学人员每节课补贴8元交通费;进入大学城工作的行政管理、教辅人员每天补15元交通费。
在补贴的具体操作办法方面,《通知》规定:一、教学人员的交通补贴由教务处按教学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并报人事处制表与课酬同时发放。二、行政管理、教辅人员按进入大学城工作天数统计,其中在大学城校区有常驻人员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周统计报大学城校区临管办,临管办按月汇总报人事处造册发放;在大学城校区没有常设机构的单位的工作人员进大学城校区工作,可自行到临管办登记(有专用表格),临管办每周汇总一次,并按月报人事处造册发放。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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