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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与我校共同建立全省首个人民调解培训基地
来源: 作者: 编辑:吴谦 审核: 发布日期:2018/08/28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3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工作要求,828日,广州市司法局与我校深度合作,共同建立全省首个人民调解培训基地——“广州市人民调解培训基地”。广州市司法局及广州市各区司法局负责人、调解工作负责人,培训师资专家库专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负责人,我校律师学院代表及人民调解志愿者等百余人共同参加了合作框架协议签约式暨“广州市人民调解培训基地”揭牌式。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廖荣辉,我校张其学副校长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庄严签字。双方领导为“广州市人民调解培训基地”揭牌,为培训基地师资库专家颁发了聘书。

 

 

    据了解,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广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化解日益增长的需求,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着力打造“十百千万”工程(十个调解中心、百个行业性专业性及个人调解组织、千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万名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广州实践,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同志批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在此背景下,成立全省首个人民调解培训基地,标志着广州市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正式走上规范化、专业化轨道,将为全市培养高素质的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人才,培训更高素质、更加专业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助推广州市建设成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

 

    在签约揭牌仪式上,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廖荣辉强调,广州市司法局与我校携手建立“广州市人民调解培训基地”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多元化解机制、促进平安建设的创新之举。要充分依托学校资源优势,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立足创出广州市人民调解员专业培训特色品牌。要充分运用律师学院教学力量,同时聘请国(境)内外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资深法官、检察官、社会律师,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培训师资库。要加强人民调解课题研究,探索推动人民调解网络培训平台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人民调解培训深度融合,推动广州市人民调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我校副校长张其学指出,我校历来重视参与社会治理,早在2008年,就与广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合作建立了广州律师学院,经过十年的努力,律师学院已成长为全国领先的律师学院,并积极探索独具特色的律师岗前培训模式,完成了近万名广州律师的执业培训。这次与广州市司法局密切合作,共同建立“人民调解培训基地”,既能为全市培育高素质的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人才,也为在校学生提供了法律服务社会实践的阵地。律师学院要进一步探索科学的培训教学方法,开展人民调解制度理论研究,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培训基地,为广州市人民调解人才培育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

                                        

                                          (供稿:律师学院   编辑: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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