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我校召开的第一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我校将试行特聘岗位津贴制度。
实施特聘岗位津贴暂行办法现已形成讨论稿。记者从该讨论稿获悉:特聘岗位津贴设校级、院级重点岗位,确定相应的重点岗位津贴标准。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将于今年9月1日起试行。
评聘程序为:学校考聘委召开述职报告会,实施竞争上岗。申报人员或推荐单位应在一级学科的副教授以上人员范围中进行述职或介绍。述职报告结束后,进行民意测验,测验结果作为学校考聘委决定聘任级别的参考依据。学校考聘委通过公平、公开、公正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申请人的岗位聘任级别。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受聘人选。
受聘者待遇: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约,规定聘期及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为二年,聘任期满,聘约自动解除。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学校实行特岗津贴制度,计划每年拨款350万元用于特岗津贴,校级特聘岗位享受每月5000元的特别津贴;院级特聘岗位享受每月3000元的特别津贴。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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